風險管理 |
風險管理 風險管理政策與程序 momo為強化本公司治理、建立健全之風險管理作業,訂定「風險管理辦法」於2018年10月29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以作為風險管理最高原則,通過以合理確保公司目標之達成,積極規劃風險管理政策,用以制定策略、辨識可能影響公司之潛在事項和管理風險在公司風險胃納範圍內,提供合理達到公司目標的保障。
風險管理範疇 為打造完善、穩固風險管理架構,本公司所辨識出之主要營運風險包括:資訊安全、個資保護、營業中斷、法律風險、作業風險、氣候變遷風險及新興風險。
組織架構
風險管理之執行分為三個層級 (一)各單位或業務承辦人為最初的風險發覺、評估及控制。 (二) 各級主管負責相關業務之風險管理,並應根據實際業務之運作,審視作業細則或手冊,並應注意主管機關公告之最新法規增修訂及業務相關函令,必要時得增修訂相關內部規範。 (三)管理階層需審視公司風險類型之風險管理相關機制之完整性,並應確實依照本辦法及相關風險管理辦法監控各單位之相關風險。
本公司風險政策係由總經理依風險類型召集權責單位執行風險管理措施,並強調全員全面風險控管,平時落實層層防範,以有效做好風險管控;對可能威脅企業經營的不確定因素,均會召集相關權責單位商議,並視需要徵詢外部顧問意見,以評估風險及儘早提出防範建議。 稽核室檢視各執行單位遵循核決權限與相關管理辦法及程序,以確保全體員工的風險管理意識及執行力度。
運作情形 本公司2018年起積極推動落實風險管理機制,每年兩次向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報告其運作情形,歷年來主要運作情形如下: (一) 2018年10月29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訂定「風險管理辦法」。 (二) 2019年04月26日修訂「風險管理辦法」並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本次修訂內容:為符合公司日常營運可能遭遇的風險,增訂風險類型「營業中斷風險」、「個資保護」,且新增不定期彙整風險管理情況於董事會報告。 (三) 彙整風險管理情況於2019年10月至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報告。 (四) 2019年查核結果並未發現內部控制缺失及異常事項,僅針對作業流程提出建議事項,以做為各部門提升管理品質之參考。針對應改善之建議事項,每季持續追蹤執行進度至改善完成。 (五) 2020年運作情形: (1) 2020年修訂「風險管理辦法」並經04月29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本次修訂內容: (i) 參照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第17條修正,增訂「氣候變遷風險」、「新興風險」。 (ii) 稽核室每年底評估各項業務風險之高低,作為排訂次年度稽核計劃之依據。 (2) 審計委員會督導風險監理事項,已由召集人至股東常會報告。 (3) 彙整風險管理情況於4月及10月至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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